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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德新 材")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回购"或"本次回购"),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53元/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 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