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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湖南裕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户,为战略投资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 零五组合,该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