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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 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 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