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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1359DONGNAN(301359)2024-03-26 10: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含本次拟任职 的上市公司),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