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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01365Matrix Design (301365)2024-04-22 12:47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