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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泰高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核心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