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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01381SAILVAN TIMES(301381)2024-06-12 10:07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者本所)接受赛维时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维时代)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赛维时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激励计划 授予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拟实施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之 法律意见书 致: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维时代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