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80,000.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 主体,用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9 日 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 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隆扬 电子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