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四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隆扬电子(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隆扬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吕文彦、彭敏律师 (下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并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用于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