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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301393HIGHFINE(301393)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 行。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以 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