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 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 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 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