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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信息披露制度
301393HIGHFINE(301393)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五)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 关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守公平信 息披露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已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