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群荣、柴广跃、李天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 所 上市公司 自 律 监 管 指引 第 2 号 --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中 对 独 立 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安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群荣、柴广跃、李天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