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送达全 体监事,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沈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 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向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