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并提交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被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迟少林先生、刘 雄兵先生、贾海峰先生、刘晶女士、石德政先生、庄绪菊女士诚实守信,勤勉务实, 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工作的要求,符 合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董事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