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泓淋电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