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茂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人")作为浙江丰 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茂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品种 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