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子公司管理制度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总体形象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公司,具体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 持有其 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委任其执行董事,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