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总裁工作细则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具有《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 员; (二)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员;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人员; 1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其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