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