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以下无正文)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主 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竞争业 务、将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或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 与发行人同业竞争。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 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的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6、本人将确保本人的近亲属遵守上述承诺。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避免与 发行人同业竞争,本人袁胜春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特此承诺!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经营任 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