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款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方侵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