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瓦星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诺瓦星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诺 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624 号)同意注册,诺瓦星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4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26.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