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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027HDPI(600027)2024-10-15 08: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华 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 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 12 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王跃生先 生委托沈翎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职工监 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发行类 REITs 方案并开展相关事项的议案》,包括如下事 项: (一)同意本公司按照产品发行方案以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渠东发电有限 公司、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资产作为标的资 产在交易所市场储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类 REITs)及开展相关事项 证券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