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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0131SMHC(600131)2024-04-25 10:07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网信息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及程序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 (四)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对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