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 | --- | --- | --- | | 年度) | | | | | 所得税费用 | 45,443,000.77 | 20,311.27 | 45,463,312.04 | | 净利润 | 200,141,556.92 | -20,311.27 | 200,121,245.6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 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106.39 盈余公积 -64.59 未分配利润 -40,657.37 少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