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1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