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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0299Adisseo(600299)2024-04-25 15:11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 2/3 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 1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