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1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 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 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