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王雄元、陈真、王宗军、胡川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 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王雄元、陈真、王宗军、胡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