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先由公司相关决 策主体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更新、机电设备购置或更新、科学技 术研究开发试验、信息化等投资; (二)独立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境内、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或开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投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委托理财等金融产品; (五)开展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