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600641SWEC(600641)2024-04-26 12:5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做好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负责审查监督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情况,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和评价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一) 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监督和评价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