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861BURTC(600861)2024-10-15 09:25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公司发展目 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定期会议不少于两 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1 第五条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可以提议召 开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