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北京人力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 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因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丧失等原因造成的 不符合任职的情况,相关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