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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965Fortune(600965)2024-04-26 13:18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要求,对公司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收到独立董事郑建军先生、刘建玲女士和韩 晶华女士递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书面 确认其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 情形,即不属于: (1)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