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南方传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南方出版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方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1 衡、专业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