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556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令计师 李务所(特殊眷通合伙) i Ecolilied Public Slo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5566 号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股份") 《关于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爱普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持续督 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