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大豪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