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大豪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现代企业 制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大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 的范围内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条 制订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经 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地进行,提 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总经理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