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本次 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