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724 第 0410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724 第 0410 号 致: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受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或"公司")聘请和北京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南华期货二○二 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1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9层会议室 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