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3195GONGNIU(603195)2024-04-25 12:5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