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华勤技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款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