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与关联人有任 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