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 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普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 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提供依据,及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及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事项 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