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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友股份:健友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3707NKF(603707)2024-04-26 14:19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 和程序,规定了关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四)回避表决的原则,包括: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关联 人,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审议某关联交易事项时,与 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五)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士发表独立意见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遵 循: (三)本制度所列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 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