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鹤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仙鹤股份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 元人民币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5,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2,050 万张,发 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05,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58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8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