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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众望布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