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知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味知香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夏靖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