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赵万一
60512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报告期内,赵万一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重 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赵万一先 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1/1 ...